
家里房产证上的人走了,不少人第一反应就是“赶紧把名字改成自己的”,火急火燎找中介、跑不动产登记中心,结果要么材料不全被打回求股票配资,要么因为没理清份额,兄弟姐妹闹得反目成仇。
其实,房产证持有人去世后,改名字只是最后一步的“收尾活”。真正关键的,是先把继承的“底子”捋顺——这房子到底能不能继承、该由谁继承、走哪条路继承最省钱省事。这3件事没弄明白,后面要么白花钱,要么惹上官司,很多人都栽在了第一步。
今天就用大白话跟大家掰扯清楚,房产证主人去世后,正确的流程该怎么走,哪些坑必须避开,还有最新的省钱技巧,保证大家看完能少走弯路,顺利护住家里的房产。

一、第一步先查3件事:房子能不能继承、该由谁继承
很多人一上来就想改名字,却忽略了房子本身的“继承资格”和“继承人范围”,这是最容易掉坑的地方。
首先,得确认这房子能不能被继承。不是所有写在房产证上的房子都能直接继承:如果房子还有没还清的贷款、处于抵押状态,得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,或者和银行协商好继承方案才能办过户;要是房子是公租房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,或者是违规搭建的,压根没法继承;还有婚内买的房,哪怕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,大概率是夫妻共同财产,去世一方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半份额,不能把整套房子都留给别人。
其次,要明确谁有继承权。这一点最容易引发家庭矛盾。没有遗嘱的话,就按法定继承来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,地位完全平等。比如老人去世没留遗嘱,房产证写的是老人名字,房子是婚内财产,那首先得把配偶的一半份额分出来,剩下的一半才由子女、父母平分,可不是说房子直接就归子女所有。
有遗嘱的也别掉以轻心,得确认遗嘱是合法有效的。口头遗嘱不算数,除非是病危时立的,还得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;自己写的自书遗嘱,必须亲笔签名、注明年月日,内容含糊不清、没签名的都无效;打印遗嘱、代书遗嘱也有严格要求,少了见证人或者流程不规范,最后都会被认定为无效,还是得按法定继承来。
之前长葛就有个真实案例,张大爷生前口头说房子给儿子,还写了个简单字据,结果去世后女儿不认可。法院最后认定,口头遗嘱和字据都不符合法律要求,属于无效遗嘱,房子只能按法定继承,配偶和儿女都有份额,原本以为十拿九稳的房子,最后闹得兄妹反目对簿公堂。
最后,要提前备齐核心材料。不管后续走哪种继承路径,这些材料都得有: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(医院开的死亡医学证明、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都行)、房产证原件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、亲属关系证明(户口本、单位或街道办开的证明,证明谁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。材料越全,后续流程越顺,避免跑回头路。
二、关键一步:选对继承路径,比改名字省几万
很多人不知道,现在继承房产已经不用强制公证了,这一步能省不少钱。根据2016年实施的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,继承人没争议、材料齐全的话,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就能办过户,核心费用就80块钱。
目前主要有两种继承路径,选对了能省时间省费用,选错了可能多花几万块,还得等好久。
第一种是非公证继承,适合继承人没争议、能一起到场的情况。流程很简单:所有继承人带着材料一起去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,登记机构会审核材料、现场查验,还会录音录像,之后公示15个工作日,没异议的话就能办过户拿新证了。
这种方式最大的优点就是省钱,住宅类只收80元不动产登记费,印花税很多城市已经免征了,100万的房子顶多花50块印花税,总共不到150块。而且流程也简化了,2024年全国72%的房产继承都走的这个流程,平均办理时长不到5个工作日,比以前快多了。
北京朝阳区的王女士就是这样,继承父亲180万的房子,有遗嘱但没做公证,带齐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,5个工作日就拿到了新证,只花了80块钱,光公证费就省了6150块。
第二种是公证继承,适合继承人关系复杂、可能有争议,或者想让流程更顺的情况。流程是先给房子估值,然后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,放弃继承的人得当场签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》,拿到公证书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。
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公证书证明力强,后续如果有纠纷,公证书是重要证据,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更认可,流程相对顺畅。但缺点是费用高,公证费按房产估值分段收取,100万的房子大概要2950元,300万的房子能到9450元,相当于多花了一笔不少的钱。
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争议继承,如果继承人意见不统一,谈不拢,就只能走诉讼或调解路径。这种情况需要法院判决或调解,除了80元登记费,还得付诉讼费,200万的房产诉讼费大概5200元,要是找律师还得付律师费,耗时也长,一般要30-90个工作日,既费钱又费精力。
所以,能协商一致的话,优先选非公证继承,能省一大笔公证费,流程也不复杂。
三、这些坑千万别踩,不然继承白费力
房产继承涉及的利益大,一步错步步错,这几个常见误区一定要避开。
第一个坑,以为“独生子女就能全额继承”。很多人觉得父母就一个孩子,房子肯定归孩子所有,其实不是这样。如果父母去世时,爷爷奶奶、外公外婆还在世,他们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,有权继承部分份额。要是爷爷奶奶、外公外婆之后也去世了,他们的份额会由其他子女(也就是孩子的叔伯、姨妈)继承,最后房子可能会被分走好几份,独生子女根本拿不到全额产权。
第二个坑,没理清房产份额就先改名字。比如婚内房产,一方去世后,另一方没跟子女商量,就私自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,这种操作是无效的,侵犯了子女的继承权,子女随时可以起诉要回自己的份额。
第三个坑,为了省麻烦拒交物业费、水电费。有些人觉得房子还没过户,就不用交这些费用,其实不然。房子继承从被继承人去世时就开始了,期间产生的物业费、水电费,继承人有义务缴纳,要是长期拖欠,可能会影响后续过户,还得补缴滞纳金。
第四个坑,拖延过户。很多人觉得房子反正早晚是自己的,不急着过户,其实拖延会有很多风险。比如房子可能会被查封、冻结,或者遇到拆迁,没过户的话,拆迁款的领取会很麻烦;要是之后想出售房子,没过户到自己名下,根本没法交易,还可能因为房价波动产生纠纷。
第五个坑,盲目找中介代办。中介代办继承过户,一般要收几千块服务费,其实很多流程自己就能办,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明确的指引,材料备齐了按步骤来,一点不复杂,完全没必要花这笔冤枉钱。
四、最后一步:改名字(过户),这些细节要注意
等继承关系理清了,路径也选好了,就可以办过户改名字了。这一步虽然是收尾,但有些细节没注意,还是会出问题。
首先,所有继承人必须到场(或者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)。如果有继承人在外地来不了,或者年纪大了行动不便,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,但委托书必须公证,不然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认可。
其次,明确产权份额。如果是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,过户时要确定每个人的份额,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,最好提前签好协议,避免后续因为份额问题闹矛盾。
最后,税费要清楚。继承房产不用交契税,这是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。主要费用就是不动产登记费(住宅80元/件,非住宅550元/件),部分城市收印花税(按房产估值0.05%),但31个城市已经对住宅类继承免征印花税了,办理前可以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,了解具体税费情况。
过户完成后,新的房产证就会注明继承人的名字和份额,房子才算真正完成继承,之后不管是居住、出租还是出售,都不会有法律障碍了。
结尾:这些继承难题,你遇到过吗?
房产继承看似复杂,其实核心就是3步:先确认房子能不能继承、谁有继承权,再选对省钱省事的继承路径,最后办过户改名字。只要把前面的基础问题捋顺,后面的流程就会很顺畅,还能避免家庭矛盾和财产损失。
不过现实中,继承问题往往更复杂。比如再婚家庭的房产继承、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、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贷谁来还、公租房能不能继承等等,这些情况处理起来会更麻烦。
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?比如家里老人去世后,房产继承因为份额问题闹过矛盾?或者你知道哪些更实用的继承小技巧?你觉得非公证继承和公证继承哪种更靠谱?如果是你,会选择哪种路径办理继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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